電氣實驗室
電氣實驗室是電氣設備綜合測試實驗室,分為一次設備高壓實驗室、二次設備低壓實驗室。
電氣設備(Electrical Equipment)是在電力系統中對發電機、變壓器、電力線路、斷路器等設備的統稱。電氣設備由電源和用電設備兩部分組成。電源包括蓄電池、發電機及其調節器。用電設備包括發動機的起動系以及汽車的照明、信號、儀表等,在強制點火發動機中還包括發動機的點火系。
一次設備是指直接用于生產、輸送和分配電能的生產過程的高壓電氣設備,它包括發電機、變壓器、斷路器、隔離開關、自動開關、接觸器、開關、母線、輸電線路、電力電纜、電抗器、電動機等,由一次設備相互連接,構成發電、輸電、配電或進行其他生產過程的電氣設備稱為一次設備。
二次設備是指對一次設備的工作進行監測、控制、調節、保護以及為運行、維護人員提供運行工況或生產指揮信號所需的低壓電氣設備,如熔斷器、控制開關、繼電器、控制電纜等,由二次設備相互連接,構成對一次設備進行監測、控制、調節和保護的電氣設備稱為二次設備。
一、電氣工作的內容
(1)研究并采取各種有效的技術措施。
(2)研究并推廣先進的電氣技術,提高電氣水平。
(3)制定并貫徹技術標準和技術規程。
(4)建立并執行各種管理制度。
(5)開展有關電氣思想和電氣知識的教育工作。
(6)分析事故實例,從中找出事故原因和規律。
二、保證用電的基礎要素
(1)電氣絕緣。保持配電線路和電氣設備的絕緣良好,是保證人身和電氣設備正常運行的基本要素。電氣絕緣的性能是否良好,可通過測量其絕緣電阻、耐壓強度、泄漏電流和介質損耗等參數來衡量。
(2)電氣距離,是指人體、物體等接近帶電體而不發生危險的可靠距離。如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人體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施和設備之間,均應保持一定距離。通常,在配電線路和變、配電裝置附近工作時,應考慮線路距離,變、配電裝置距離,檢修距離和操作距離等。
(3)載流量。導體的載流量,是指允許持續通過導體內部的電流量。持續通過導體的電流如果超過載流量,導體的發熱將超過允許值,導致絕緣損壞,甚至引起漏電和發生火災。因此,根據導體的載流量確定導體截面和選擇設備是十分重要的。
(4)標志。明顯、準確、統一的標志是保證用電的重要因素。標志一般有顏色標志、標示牌標志和型號標志等。顏色標示表示不同性質、不同用途的導線;標示牌標志一般作為危險場所的標志;型號標志作為設備特殊結構的標志。
三、技術方面對電氣設備基本要求
電氣事故統計資料表明,由于電氣設備的結構有缺陷,安裝質量不佳,不能滿足要求而造成的事故所占比例很大。因此,為了確保人身和設備,在技術方面對電氣設備有以下要求:
(1)對裸露于地面和人身容易觸及的帶電設備,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
(2)設備的帶電部分與地面及其他帶電部分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3)易產生過電壓的電力系統,應有避雷針、避雷線、避雷器、保護間隙等過程電壓保護裝置。
(4)低壓電力系統應有接地、接零保護裝置。
(5)對各種高壓用電設備應采取裝設高壓熔斷器和斷路器等不同類型的保護措施;對低壓用電設備應采用相應的低電器保護措施進行保護。
(6)在電氣設備的安裝地點應設標志。
(7)根據某些電氣設備的特性和要求,應采取特殊的措施'>措施。
四、電氣事故的分類及基本原因的分類
電氣事故按發生災害的形式,可以分為人身事故、設備事故、電氣火災和爆炸事故等;按發生事故時的電路狀況,可以分為短路事故、斷線事故、接地事故、漏電事故等;按事故的嚴重性,可以分為特大性事故、重大事故、一般事故等;按傷害的程度,可以分為死亡、重傷、輕傷三種。
如果按事故的基本原因,電氣事故可分為以下幾類:
(1)觸電事故。人身觸及帶電體(或過分接近高壓帶電體)時,由于電流流過人體而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觸電事故是由于電流能量施于人體而造成的。觸電又可分為單相觸電、兩相觸電和跨步電壓觸電三種。
(2)雷電和靜電事故。局部范圍內暫時失去平衡的正、負電荷,在一定條件下將電荷的能量釋放出來,對人體造成的傷害或引發的其他事故。雷擊??纱輾Ыㄖ?,傷及人、畜,還可能引起火災;靜電放電的威脅是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也可能造成對人體的傷害。
(3)射頻傷害。電磁場的能量對人體造成的傷害,亦即電磁場傷害。在高頻電磁場的作用下,人體因吸收輻射能量,各器官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從而引起各種疾病。除高頻電磁場外,高壓的高強度工頻電磁場也會對人體造成一定的傷害。
(4)電路故障。電能在傳遞、分配、轉換過程中,由于失去控制而造成的事故。線路和設備故障不但威脅人身,而且也會嚴重損壞電氣設備。
以上四種電氣事故,以觸電事故為常見。但無論哪種事故,都是由于各種類型的電流、電荷、電磁場的能量不適當釋放或轉移而造成的。
五、電工工作人員的職責
在電氣方面電工作業人員應熟記并自覺地履行以下各項職責:
(1)無證不準上崗操作;如果發現非電工人員從事電氣操作,應及時制止,并報告領導。
(2)嚴格遵守有關法規、規程和制度,不得違章作業。
(3)對管轄區電氣設備和線路的負責。
(4)認真做好巡視、檢查和消除隱患的工作,并及時、準確地填寫工作記錄和規定的表格。
(5)架設臨時線路和進行其他危險作業時,應完備審批手續,否則應拒絕施工。
(6)宣傳電氣知識,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拒絕違章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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